關于"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榮譽稱號認定實施辦法(試行)
日期:2005-03-08 來源: 新疆寶玉石協會 作者:中國和田玉網
新疆寶玉石協會
關于"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榮譽稱號認定實施辦法(試行)
根據新寶協(2005)02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新疆當前的實際情況,并借鑒中國寶協和兄弟省區寶協的經驗,經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實施辦法(試行)。
一、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是新疆玉雕行業內技術、藝德方面的榮譽稱號。
二、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的認定范圍為全自治區從事玉雕工藝的專業技藝人員。
三、新疆寶玉石協會是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認定工作的組織機構。
四、申請榮譽稱號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玉雕大師
1、必須是新疆寶玉石協會的會員。
2、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連續從事玉雕專業工作20年;同時具備玉石選料、雕刻構思創作、設計、制作加工及繪制文稿能力;作品具有獨特的藝術風格和創新意識;對于少數有突出才藝者,可放寬從業年限、破格認定。
4、具有培養年輕的玉雕藝人(帶徒弟)的能力。
5、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其作品有自己特有的風格,在有影響的行業評比中獲獎。
(二)玉雕師
1、必須是新疆寶玉石協會的會員。
2、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連續從事玉雕專業工作滿10年;能獨立完成玉雕藝術作品的構思設計、制作加工及繪制文稿。
4、玉雕作品在自治區范圍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在行業評比中受到好評。
五、申報及推薦程序
1、申報者填寫申報表。
2、申報者所在單位在申報表中填寫推薦意見。
3、個人申報者(指個人從事玉雕工作的人員),推薦意見由本會玉石專業委員會出具推薦意見。
六、認定程序
1、確定候選人(即領取申報表的名單)。
2、提交個人申報資料及推薦意見。
3、確定第二輪候選人并公示。
4、確定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榮譽稱號獲得者名單并予以公布。
5、頒發榮譽證書。
七、認定辦法
1、由新疆寶協"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聘請相關人員組成認定評審組,負責認定工作。
2、由新疆寶協根據個人申請材料,發放申報表。
申報人需提交以下資料:
(1)"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榮譽稱號申報表。
(2)個人業績、成果材料及學歷、職稱、獲獎證明復印件。
(3)關于本行業技藝研究的論文。
(4)反映申報人近期最高技藝水平的作品照片3張(要求裝訂成冊,紙張規格為A4,既21×29.6cm).
3、由"認定評審組"對申報人的作品和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確定第二輪候選人名單并予公示,公示期10天。
4、在綜合公示反饋意見后,由"認定評審組"最終審定獲榮譽稱號者的名單,報"認定領導小組"批準,并予以公布。
5、由新疆寶玉石協會頒發"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榮譽稱號證書。
八、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是榮譽稱號,對偽造業績或竊取他人成果,騙取榮譽稱號者,經核實,由新疆寶協撤消其榮譽稱號,收回榮譽證書;并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九、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原則上兩年認定一次。當中國寶協認定"中國玉石雕刻大師",將從新疆玉雕大師中推薦。
十、為督促獲得"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師"榮譽稱號者繼續上進,要求在每年的
和田玉玉雕精品展示會上,必須有作品參展,三年無作品參展者將考慮降級認定。
十一、 本辦法由新疆寶玉石協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將不斷補充、修訂、完善。
新疆寶玉石協會
200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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