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許多寶玉石鑒定檢驗機構對和田玉(軟玉)的鑒定、分類感到棘手,不好操作,一般將各種類型的和田玉(軟玉)都定名為“軟玉”。這樣做鑒定,檢驗報告本身并不會出錯,但是這樣的鑒定實在太過粗略,無法發揮鑒定書積極和有效的作用。
鑒定名稱標識為軟玉(大類)也不利于消費者和商家、行業之間的溝通,不利于推廣和宣傳玉石文化,不利于消費者和商家準確的掌握和田玉的知識。有時候,甚至會產生誤解。
國家標準雖然沒有對和田玉進行詳細的分類,畢竟標準不可能涵蓋一切,但是國家標準給出了相關的原則。以下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權威技術解釋:
根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準則》規定的有關內容:
10.3 沒有國際、國家、行業、地方規定的檢驗方法時,實驗室應盡可能選擇國際或 國家標準中已經公布或由知名的技術組織或有關科技文獻或雜志上公布的方法,但應經實驗室技術主管確認。
10.4 需要使用非標準方法時,這些方法應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使出具的報告為委托方和用戶所接受。
根據以上條款,各個檢測機構可以在國家標準的框架內制定自己的檢驗細則,并建立相關的標準樣品庫。
在制定檢驗方法時,可以參考的有關專業書籍和文獻:
新疆的寶石和玉石--新疆地礦測試中心--楊漢臣等--1985年
新疆于田縣阿勒瑪斯和田玉成礦地質條件研究--新疆地礦第十地質隊--陳葆章
中國玉器概論 --趙永魁 著--1989年
中國和田玉--唐延齡等--1994年
系統寶石學--張蓓莉等--1997年
和田玉(軟玉)鑒定及分類命名方法細則--新疆寶玉石檢測研究中心-岳蘊輝-199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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