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圓明園學術委員會委員劉陽發表博文稱,圓明園敷春堂玉璽在歐洲被拍賣。據劉陽特意從歐洲訂購的拍賣目錄顯示,這方敷春堂玉璽是編號為90的一件拍品,其全名為“清嘉慶‘敷春堂寶’御寶交龍鈕灰玉璽”(簡稱“敷春堂玉璽”)。玉璽底側印有“敷春堂寶”幾個大字,上方則盤踞著玉龍。
敷春堂玉璽
經英國倫敦佳士得拍賣行工作人員證實,這方敷春堂玉璽的確曾在5月10日的春季拍賣會上被拍賣,但并不是當場被拍,而是拍賣會結束后被私下拍得。工作人員并未透露買家身份,但由于買家是聯系拍賣行中文部進行交易,因此玉璽很可能為亞洲人所購得。玉璽起拍價為40萬至60萬英鎊(約合人民幣420萬至630萬元),但最終成交價格并不知曉。
據了解,這方玉璽表面看有受過高溫火烤的痕跡,因此,極有可能是英法聯軍入侵圓明園時掠奪走的文物。劉陽表示,已知的圓明園文物并不多,綺春園的文物更少,也正因如此,這方玉璽除了文物價值外,也多了一層歷史價值,對研究圓明園的文物情況也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律師表示:法律上很難認定為被掠奪贓物
曾于2009年作為中國律師團代表赴巴黎追索圓明園銅獸首的劉洋律師表示,此次拍賣的玉璽與之前的獸首有很大不同。獸首屬于“不動產”的一部分,可以認定獸首是被侵略者損壞并搶走的,在法庭上證據力度很強。玉璽則屬于“動產”范圍,因此它可以被贈與、交換,甚至有可能被人偷帶出圓明園,這些可能性都導致在法律上很難認定它是被掠奪的,缺乏證據。
圓明園態度:堅決反對拍賣海外流失文物
圓明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堅決反對拍賣海外流失文物,圓明園文物屬于中國,理應歸還中國。拍賣會助長文物價格虛高,對于文物的保護與展示有很大副作用。早在2009年拍賣獸首的時候,園方已經表明立場,拍賣被掠奪的文物等于第二次掠奪,不應該幫助侵略者銷贓。
但圓明園很難單憑一己之力阻止海外拍賣行為。去年10月18日,圓明園在罹劫150周年紀念日時向全球發出倡議書,呼吁共同抵制拍賣、交易圓明園文物等活動。但時至今日,園方尚未收到回歸文物。而在此期間,圓明園文物拍賣接連發生。目前,園方只能不斷收集線索,建立一個圓明園文物線索庫。
2009年2月24日,在鼠首、兔首走上拍場之際,國家文物局和圓明園管理方都發表了反對聲明。今年2月24日,國家文物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全國文物拍賣管理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時強調,被盜竊、走私的文物或明確屬于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流失文物等九類文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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