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玉石籽料和玉器是我奮斗多年的積蓄,我們一大家子都指望這個過活呢,誰要是能為我提供重大線索,我愿意付10萬元,誰要是能幫我抓到人,我愿意出50萬元,絕不反悔!”10月16日,烏魯木齊市市民李先生決定向市民懸賞,尋找他丟失的寶貝。
家住首府的李先生從事玉石生意已經有七八年了,可去年12月30日,他和朋友一起出去辦事,把車停在新華南路的一家酒店旁,車的后備廂里放著兩箱玉器把件、玉石籽料及四五塊18公斤至20公斤的玉石籽料,因為經常把貴重物品放在車里從未出過事,李先生沒有多想。然而,次日早9點多他去取車時,突然發現自己的車被砸了。
“滿地都是碎玻璃,要命的是,我那些放在后備廂里的玉全部不見了!”李先生說,那些玉的價值少說四五百萬元,這些東西一下子不見了,他直后悔不該把這些值錢的寶貝放在后備廂里,并趕緊向就近的西河街派出所報案。
一個月,兩個月過去了,案情進展緩慢,犯罪嫌疑人難覓蹤影。
今年5月,就在警方還在努力查找線索的過程中,李先生卻被人告到了天山區人民法院,案由是“買賣合同糾紛”,告他的人吐某也是一位玉石商人,李先生丟失的那些玉石中有三塊是吐某的。吐某說,2011年12月30日,他將三塊價格分別為80萬元、60萬元、20萬元的和田玉石出售給李先生,當時李先生承諾將玉石款共計160萬元于今年1月8日前支付給他,還打了條子,但李先生沒有在約定的時間里付款。
李先生認為自己沒有給吐某支付玉石款的原因是玉石被盜,并非刻意違約,等玉石被追回的時候再付款,但法院最終還是判決李先生支付吐某160萬元,李先生無錢可付,無奈將自己的一棟面積200多平方米的房產過戶給了吐某。
“我這個玉石丟的啊,真是損失慘重,連房子都賠進去了,苦了全家人。”李先生說,他們一家老小從那個大房子里搬出來的時候,他覺得特別對不起家里人。
李先生的玉石被盜案發生在去年12月31日,如今嫌疑人仍然逍遙法外。記者從烏市公安局天山區公安分局了解到,案發后,轄區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勘查,調取了多路段、多角度的監控錄像,從玉石被盜的監控上看,盜賊是一個人,步行靠近被盜車輛,砸開車窗玻璃,翻進車內,分三次搬走了后備廂里的玉石,然后乘出租車離開。
在這段監控錄像上,記者看到,2011年12月31日清晨6時51分,嫌疑人出現在路邊,步行靠近李先生的車輛,然后在車的后座和后備廂處來回走動,手里揮舞著東西,砸開左側車窗的玻璃,翻進車內,打開后備廂并打開電筒,將后備箱里東西分三次抱到了路邊的綠化隔離帶內,10分鐘后,這名嫌疑人乘上一輛出租車離開,遺憾的是,監控錄像比較模糊,無法看清竊賊面目。
據警方調查,嫌疑人乘上出租車后,在西北路的帆布廠下車,通過警方對出租車司機的詢問,司機只看了一眼嫌疑人,判斷是一名二三十歲的男子,其他情況不詳。
李先生表示,讓他傾注了所有心血的玉器珍品杳無音信,他還為這事賠了房子,這對他的打擊很大,如果有人能夠提供直接破案線索,幫他找回被盜的玉石,并成功緝拿盜賊的,他愿出50萬元人民幣以示感謝;如果提供重大線索的,他愿意出10萬元人民幣以表感謝。
警方也表示,將會竭盡全力偵破此案,竊賊很可能早已銷贓,希望知情者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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