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谷渾與中原南朝間的和田玉貿易(二)
日期:2005-01-10 來源: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 作者:羅新
題為晉王嘉撰、梁蕭綺錄的《拾遺記》,被《四庫全書簡明目錄》稱為"事跡十不一真",其卷六所載三國時事跡即有如下一條[12]:
先主甘后,沛人也,生于微賤?!潦耍褓|柔肌,態媚容冶。先主召入綃帳中,于戶外望者如月下聚雪。河南獻玉人,高三尺,乃取玉人置后側,晝則講說軍謀,夕則擁后而玩玉人。常稱玉之所貴,德比君子,況為人形,而不可玩乎?后與玉人潔白齊潤,觀者殆相亂惑。嬖寵者非惟嫉于甘后,亦妒于玉人也。后常欲琢毀壞之,……先主乃撤玉人,嬖者皆退。當斯之時,君子議以甘后為神智婦人焉。
此條記事之必偽,清人王士禛與今人齊治平均已力辨[13]。只是,作偽的并非王嘉(子年),而是南朝人。據《晉書·藝術傳》和《高僧傳》卷五釋道安傳所附王嘉傳,王嘉為十六國前期人,前秦末年為姚萇所殺??墒?,此條記事中有"河南獻玉人"一語,河南者,河南國也。魏晉南北朝時期曾被稱河南國的,只有乞伏西秦和吐谷渾兩個政權[14],時間都在王嘉死后。乞伏乾歸與其子乞伏熾盤稱河南王的時間極短,而南朝宋、齊、梁各代封吐谷渾君主為河南王的傳統持續了一百多年[15],所以,在正史及其它各種文獻中,河南國基本上是指吐谷渾的。在今本《拾遺記》中,前引劉備與甘后事跡一條,放在正文即王嘉原本之中,而不是置于梁代蕭綺的所謂"錄"中。從上述時間上的矛盾看,此條記事的作者即使不是蕭綺,也必是南朝時期的其他什么人。
這條不合史實的記事,也并非全無研究的價值。就本文而言,其價值就在于"河南獻玉人"的記載。吐谷渾與南朝密切的通使關系,以及經由吐谷渾之地而溝通的西域各國與南朝間的通使關系,頻繁地見載于南朝史書,當然也必定給了當時的人以很深的印象。吐谷渾并不產玉,但于闐國的玉只有經過吐谷渾才能運達南朝。至于吐谷渾在于闐玉貿易中,是僅僅充當商胡的保護人,還是兼營中間貿易,我們已無法知曉。從"河南獻玉人"一語,可以看出,在南朝時代的江左人士心目中,或者在事實上,河南國與運抵南朝的于闐玉,是有直接關系的。
吐谷渾與南朝的交通,經過益州、荊州,沿長江抵達建康。吐谷渾與益州的關系,據《梁書·諸夷·河南國傳》:其地與益州鄰,常通商賈,民慕其利,多往從之,教其書記,為之辭譯,稍桀黠矣。
同書同傳還記載,天監十三年(公元514年),伏連籌遣使獻"金裝馬腦鐘二口",又表請于益州立九層佛寺,并獲得梁武帝允可。益州是吐谷渾貿易之路的重要一站,所以有大量胡商居住或活動于益州。《隋書·儒林·何妥傳》:父細胡,通商入蜀,遂家郫縣,事梁武陵王紀,主知金帛,因致巨富,號為西州大賈。何妥一家極可能是粟特商胡。同樣可能是粟特商胡而活動于益州的人還很多?!独m高僧傳》卷二五釋道仙傳:本康居國人,以游賈為業。梁周之際,往來吳蜀,江海上下,集積珠寶。
另一個常被引用的例子,見于《高僧傳》卷七宋釋慧叡傳:經行蜀之西界,為人所抄略,常使牧羊。有商客信敬者見而異之。
陳寅恪先生曾說:"……六朝、隋唐時代蜀漢亦為西胡行賈區域,其地之有西胡人種往來僑寓,自無足怪也。"[16] 在另外一個地方,他再次強調"蜀漢之地當梁時為西域胡人通商及居留之區域"[17]。
益州處于如此地理位置,在
和田玉貿易中,自然應當有特殊性,史籍中相關的資料也偶可一見。前面提到的何妥,其兄何通,便以治玉見稱。《隋書·何稠傳》:何稠字桂林,國子祭酒妥之兄子也。父通,善斵玉。
何通活動于蕭梁時期,家在益州陴縣,身為西域胡商,以治玉見稱,可見益州還是一個和田玉加工地。江左所得玉器,相當部分可能是在益州、由何通這樣的西域胡商加工生產的。
從益州到建康,要經過在南朝政治中有著分陜之重的荊州。和田玉貿易在荊州的歷史痕跡還是可以找到的?!吨軙び谥攤鳌罚谥斅暑I西魏大軍圍攻江陵,擒殺梁元帝,"虜其男女十余萬人,收其府庫珍寶",這些珍寶包括:宋渾天儀,梁日晷銅表,魏相風烏、銅蟠螭趺,大玉徑四尺、圍七尺。
這種大尺寸、高等級的玉石,當然產自于闐?!赌淆R書·河南傳》載齊武帝永明三年(公元485年),遣使于芮芮(柔然):遣給事中丘冠先使河南道,并送芮芮使。至六年乃還。得玉長三尺二寸,厚一尺一寸。
案丘冠先之使,自益州西至吐谷渾,再繞道達漠北柔然,并不經過于闐。他的大玉,應當是在吐谷渾地區從胡商手中得到的。這暗示吐谷渾地區存在著玉石交易市場。
梁元帝宮中的大玉,反映了荊州作為和田玉貿易重要中轉站的意義。另外,在說部材料中,關于荊州地區的玉器,還可舉出唐人張讀《宣室志》卷六所載南朝劉宋時事一條[18]:
宋順帝升明中,荊州刺史沈攸之,廄中群馬,輒躑蹋驚嘶,若見他物。攸之令人伺之,見一白駒,以綠繩系腹,直從外來。圉者具言其狀,攸之使人夜伏櫪邊候之。俄而見白駒來,忽然復去,視廄門猶閉。計其蹤跡,直入閣內。時人見者,咸謂為妝奩間物。沈有愛妾馮月華,臂上一玉馬,以綠繩穿之,至暮輒脫置枕邊,嘗夜有時失去,曉時復□。試取視之,見蹄下有泥。后攸之敗,不知所在。
這一條還被收進《太平廣記》中,文字小異[19]。古代文獻關于動物玉雕的記載中,馬是比較少的。元人湯允謨《云煙過眼錄續集》列舉"總管太中灤陽趙伯昂仁舉所藏器",有曰[20]:玉馬一,高五寸有奇,雕琢極精,作嘶鳴狀,如生,玉色溫美。
這個玉馬,比沈攸之的愛妾馮月華的那個玉馬的尺寸要大,所以不能放在一起考慮。[21]
谷渾與和田玉貿易的特殊關系,使南朝人把"河南獻玉人"的當前經驗,誤植入二百年前的三國時代,遂有今本《拾遺記》中劉備與甘后之事。但分析這種誤植,卻使我們更清楚地看到,吐谷渾與南朝玉石、玉器的供應,的確有著不可分割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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